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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,北京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协调小组、北京市妇联开展了“巾帼建功”评比活动。在此次评比活动中,我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文英同志、交通大队民警王静同志被授予北京市“巾帼建功“标兵荣誉称号。 张文英、王静同志均是参加公安工作多年的老同志,从警二十多年来, 她们始终勤勤恳恳,兢兢业业战斗在为民服务第一线,履行着一名公安民警的神圣职责,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赞扬。在此次“巾帼建功”评比活动中,作为战斗在为民服务第一线的老同志,她们自觉以“执法为民、争创一流”为目标,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 热情服务,争创一流, 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、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 希望全局民警以她们为榜样,立足本职,无私奉献,执法为民,争创一流,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、构建和谐社会再立新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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